1
取得安裝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安裝工作。
2
取得維護許可證的人員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維護活動。
三
取得試驗許可證的人員可以從事電力設施試驗活動。
(二)執照分為壹級、二級、三級、四級和五級。
1
取得壹級許可證者,可從事所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護或試驗活動。
2
取得二級許可證者,可從事22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護或試驗活動。
三
取得三級許可證者,可從事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護或試驗活動。
四
取得四級許可證的人員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護或試驗工作。
五
取得五級許可證者,可從事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護或試驗活動。
五、行政許可的基本條件
申請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法人資格;
2
有與其申請的許可證種類和等級相適應的凈資產;
三
有與申請許可的種類和等級相適應的設備和營業場所;
四
技術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許可的種類和等級相適應的資質,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五
有與申請許可的種類和等級相適應的專職專業人員;
六
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
申請壹至三級執照的,還應當具有與其申請的執照種類和等級相適應的業績。
不同類型和等級許可證的具體申請條件由能源局另行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具體應用條件如下
1
《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條件(國能企[2015]253號)(鏈接:申請條件2015號文件)
2
《國家能源局關於進壹步做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電力設施許可管理(修審)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能源發〔2016〕352號)
(鏈接:
國家能源局關於進壹步做好電力設施許可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修試)-通知公告-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
充滿
根據《電力設施許可申請條件》(253 [2015]號)中的部分條款,根據《國家能源局關於進壹步做好電力設施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修、審)》、《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2016)的要求
不及物動詞申請行政許可應當提交的材料
申請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許可證申請表;
2
法人證明材料和凈資產證明材料;
三
主要設備和機器清單、營業場所證明材料;
四
技術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簡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五
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崗位培訓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六
電工操作人員登記表;
七
安全生產組織體系證明材料。
申請壹至三級執照,還需要相關業績報告和證明材料。
申請合並後新設立單位的許可證,除提交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合並的證明材料;
(二)合並前各單位的執照。
分立後新設單位申請許可,除提交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單獨的證明材料;
(2)業績證明;
(三)分立前單位的執照。
分立後,最多有壹個單位部分或全部繼續履行分立前該單位的同類活動。
七。許可事項的變更和延續
許可事項變更是指許可類別和級別的變更。
登記事項變更是指承擔(修、試)電力設施的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變更。
許可證有效期為六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申請,並提交所需材料和原許可證。
八、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批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
九、行政許可收費的依據和標準
這個項目是免費的。
十、申請人和公眾對審批結果的反映意見。
信件、電子郵件、電話、其他
十壹、行政許可業務管理部門
國家能源局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