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合同還沒到期,我們還有壹些租金沒交。房東讓我們搬出去。我們之前欠的房租沒交。我們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合同還沒到期,我們還有壹些租金沒交。房東讓我們搬出去。我們之前欠的房租沒交。我們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從妳的描述來看,妳好像是未經房東同意轉租的吧?如果是這樣的話,房東可以在租約到期前解除合同,到期時妳還要付租金。

如果簽合同的時候約定了妳可以轉租,那麽房東讓妳提前解約就是違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向妳支付違約金。妳可以從應付租金中扣除,但剩下的應付租金要付給房東,否則違約。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到期租金壹定要交,否則房東可以解約,壹定要慎重。

綜上,建議先支付到期租金,再看合同如何約定,根據合同和法律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