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後廉租房是否要收回要看情況:
(1)承租人為本人的,死亡後直接收回廉租房;
(2)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家庭仍可申請廉租住房,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房屋不予收回。
2.法律依據:《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市、市、縣建設(房產)部門應當建立住房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系統,逐步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登記備案,並納入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
房屋租賃登記記載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出租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證件的種類和號碼;
(三)租賃房屋的位置、用途、租金數額和租賃期限;
(四)其他需要記載的內容。
二、申請廉租房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家庭收入證明;
2、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3.所有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4.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