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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店鋪後反悔毀約的責任如何處理?

違反店面轉租,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轉租店鋪未經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承租人只有征得出租人同意才能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出租人可以不經出租人同意而要求解除合同。

房東私自轉租是否屬於欺詐?

第二,房東私自轉租不壹定屬於詐騙,壹般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實施欺詐手段,以非法獲利為目的轉租,達到欺詐的標準,則構成欺詐。

在轉租糾紛中,轉租與分租的關系,雙方的租賃合同能否生效,根據我國《民法典》第716條第2款的規定,出租人此時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出租人不解除合同的,轉租關系仍然存在,不受影響。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轉租合同也隨之終止。

由於轉租人與出租人沒有直接的租賃關系,轉租人自然無權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至於轉租人能否向承租人提出請求,應當看轉租人是否善意,即只有在轉租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同意,即錯誤地認為承租人的轉租是同意轉租的情況下,承租人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在自行轉租的情況下,轉承租人的租賃權不得對抗出租人。出租人解除租賃合同時,可以直接要求轉租人返還租賃物。出租人不解除租賃合同的,轉租人的租賃權基於承租人的租賃權。在承租人享有租賃權期間,轉租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是合法的,出租人不得直接要求轉租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2.未經戶主同意轉租店面算不算違約?

未經業主同意轉租店鋪構成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民法》第716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717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租賃期限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東轉租房屋合法嗎?

房東與出租方約定後,轉租是合法的。根據法律規定,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選擇解除合同。所以二房東在大房東同意的情況下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是合法的,否則就是違法的。

綜上所述,店鋪轉租涉及的法律關系主要是租賃合同關系。所以在處理反悔毀約的責任時,首先要看雙方有沒有簽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77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578條

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579條

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和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第580條

壹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a)在法律上或事實上無法履行;

(二)債務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

(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例外情形之壹,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解除合同權利義務,但不影響違約責任。

第581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能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由第三人履行的費用。

第582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害方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價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583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另壹方仍遭受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584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

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