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車合同中未到期的押金能否退還,視情況而定。分析如下:
(1)物品保全保證金已繳納的,除特別說明外,可以退還;
(2)如果支付的是違約金,根據合同約定,租期尚未到期,租客先違約,可以拒絕交付押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578條
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579條
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和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二、出租車押金不退怎麽辦?
出租汽車押金不予退還的,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可以先寫好起訴書,準備好不能退的證據,再提交給法院。只要案情清楚,被告清楚,法院就受理。法院受理案件後,會通知被告舉證。然後法院會安排並發出聽證通知。然後開庭,最後做出判決。提交起訴狀、款項支付證據、起訴時雙方身份信息證明或單位工商登記信息,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