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三亞支持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明確換電試點城市建設。

三亞支持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明確換電試點城市建設。

易車訊三亞是換電模式應用綜合試點城市中唯壹的非省會城市。為有效推進換電試點城市建設,三亞結合實際,制定了《三亞市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建設方案》,將建設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示範應用國家樣板工程。以換電汽車推廣目標為基礎,合理規劃城市換電站布局,構建“充換電互補、協調發展”的站樁空間布局。

主要目標

1.開展電力交易示範應用。以社會化運營領域為突破口,圍繞“公務、郵輪、在線簽約、租賃、物流”等應用場景,打造三亞電動汽車推廣示範工程。試點期間推廣電動汽車4500輛,其中社會運營領域3500輛,私人領域1,000輛。經過試點期,電動汽車在社會運營領域的規模優勢逐漸凸顯,電動汽車在民間的認知度大幅提升,具備了規模推廣的基礎條件。

2.完善基礎設施建設。試點期間建設電站25座,其中2022年10座,2023年15座。構建與城市交通運力相適應的充換電服務網絡體系,充換電服務能力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3.優化產業生態。積極引入電力交易產業鏈相關主體,完善二手車交易、二手電池交易、電池梯級利用、電池儲能工程等管理規章制度。,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形成相互融合、相互協作的產業發展新格局。

4.加強電力交換技術的研發。積極布局換電產業下遊應用技術體系,鼓勵政企研究開展換電技術聯合研究,通過推廣驗證不同的換電技術路線,尋找適合海南高熱高濕環境下新能源汽車的換電方式,為下壹階段全球換電模式推廣打下堅實基礎。

5.完善標準體系。積極配合省級部門,加快換電站車輛、換電站設備、換電站建設中標準的實際應用,鼓勵地方和團體標準先行先試。

6.加強監控和管理。研究制定省市平臺聯動解決方案,加強換電模式下車輛和電站的安全監管,進壹步提升全市“充換電壹網”的智能化和便捷化水平。

7.加強政策支持。加強省市政策銜接,探索財稅政策和非財政政策互補的激勵形式,強化換電政策支持。

工作任務

(1)加快電動汽車在各領域的推廣應用。

試點期間,結合三亞市不同類型車輛運行特點,以“規模推廣、特色應用、示範運營、帶動輻射”的方式,明確適合三亞市換電的各類車輛推廣模式和路徑,總結換電推廣先進經驗。

1.公務車輛。試點期間,除專用汽車外,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置換新能源汽車比例不得低於年度置換比例的30%。

2.巡遊出租車場。充分發揮換電巡遊出租汽車“項目制”大規模推廣的優勢,形成規模示範效應。試點期間新增和更換換電巡遊出租汽車比例不低於年度總更換比例的80%。

3.網約車和租車領域。加快網約車和租賃車合規化進程,新增和置換換電版網約車年度推廣比例不低於新能源網約車年度推廣比例的20%;新增和更換換電租賃汽車推廣比例不低於新能源租賃汽車年度推廣比例的50%。

4.物流車輛領域。鼓勵本市新增和更換的輕型物流車和中重型貨車優先使用換電車型。試點期間,共設定200個推廣對象,推出若幹特色示範項目,打造全市換電模式,促進多元化發展生態。

5.私人消費。通過與聯合經銷商舉辦推廣活動、組織電動汽車集中銷售培訓、在大型車展上積極展示電動汽車等方式,不斷提高私人消費者對電動汽車的認可度,試點期間實現私人領域推廣65,438+0,000輛的目標。

(2)加強換電站建設保障。

充分考慮主要交通幹線、交通樞紐和知名旅遊景點的布局,規劃城市換電站建設;通過加強換電站政策支持,給予換電站用地政策支持,簡化項目審批流程,明確換電站建設標準,吸引優質社會資本參與換電站建設運營,高質量實現換電站建設目標。

1.結合城市旅遊資源,規劃建設換電站明星線。以三亞市主體功能區、旅遊景點和主要道路交通系統為基礎,充分考慮三亞市人口密度、經濟密度和交通密度的特點,統籌未來3-5年全市旅遊資源分布和交通容量發展,合理開展換電站建設選址規劃,力爭在兩年試點期內完成25座換電站的建設目標,規劃壹條集旅遊景觀和換電站特色於壹體的明星線路。

2.給予電站建設用地保護。在編制土地空間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時,統籌考慮充換電站用地,保障各類需求明確的車輛換電設施建設用地需求;鼓勵換電站經營者和加氣站共建換電站,將共建換電站的建設要求納入供地條件,同時將換電站用地納入公共設施經營網點用地範圍;針對現有存量、擴能難度和換電需求,各地應在合理範圍內科學規劃公共換電設施建設用地。

3.簡化電站變更項目的申報流程。獨立占地的集中充換電站建設項目,由換電設施建設企業向項目所在地市級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程序按照《海南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備案管理辦法》執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電站設施如雨棚、水箱、廁所、飲水區等作為附屬設施,隨電站建設壹並報批。需要備案的電力交換設施建設項目,電力交換設施建設運營企業應當通過與業主或者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簽訂合作協議申請項目備案。

4.做好電站驗收工作。參照國家和省換電站基礎設施建設驗收標準,明確換電站選址、供電系統、換電站充電器、換電站電池更換系統、換電站監控系統等重要系統的驗收要求,采取文件驗收、現場驗收等適當方式,對全市新建、擴建、改建的新能源汽車換電站組織專項驗收。

5.換電站的供電管理應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將換電站供電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加強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合理預留高壓大功率換電保障能力,確保供電能力滿足需求並具有包容性,同時保障換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用地、走廊空間等資源。加大工程建設協調推進力度,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研究出臺電站接入具體規定,建立快捷簡便的安裝流程、缺陷驗收制度和限時審批關閉制度,為電力接入提供便利條件。

6.鼓勵優質社會資本參與電力交易所建設和運營。鼓勵整車、換電設施、服務運營、出行服務等企業合作,推動換電服務專業化發展;鼓勵企業有效兼並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優先支持建設兼容多品牌、光伏儲能和充換電的* * *電站;建立電力交換運營服務質量考核體系,完善退出機制,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全市電力交換運營高質量發展。

(三)延伸產業鏈,優化產業生態

充分發揮換電模式賦能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上下遊,計劃引入“電池銀行”,積極探索應用動力電池梯級回收、電動汽車置換後市場流通、車網互動等商業模式,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形成相互融合、合作共贏的產業發展新格局。

1.鼓勵動力電池的分步回收。吸引具有規模化梯級回收能力的“白名單”企業落戶三亞,安排壹定規模的資金作為退役動力電池利用產業發展引導資金,重點用於動力電池梯級回收示範項目建設和要素支持。研究制定動力電池分步回收補貼方案,具體補貼細則另行制定。

2.計劃引入“電池銀行”。積極與省廳主管部門對接,結合我市試點建設實際需要,共同規劃由電力交易市場主體引進“電池銀行”,並按相關引進政策給予獎勵;充分挖掘社會資本潛力,通過省市財政、政府投資基金、國企入股等方式,探索對電池銀行的必要支持,明晰資本結構;基於“電池銀行”市場參與者的初始投資,商業銀行提供壹定額度的金融信貸,並對專屬貸款給予優惠利率。

3.確保更換電動車後市場流通環節的合規使用。在年檢、二手車流通、車輛報廢等環節,針對電動汽車壹致性檢驗,受檢車輛電池裝載符合國家新能源汽車監控和動力電池回收綜合追溯平臺的檢定要求,不需要整車電池序列號,允許電動汽車電池容量在使用過程中靈活配置;允許在電動車年檢時單獨檢查車身和電池的安全性;更換的汽車報廢後,允許不帶電池的車身單獨報廢。

4.改善運行環境,探索參與電網互動的電力交換基礎設施。鼓勵電力交易運營商和電力企業建立緊密的戰略合作,研究電力交易基礎設施參與電網監管的互動方案;引導電力交換基礎設施和電力系統協調發展,推動換電站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實現換電站與電網高效互動。

5.加強宣傳推廣,打破認知局限。加大媒體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媒體傳播、線下宣講會、展會、活動、會議、論壇等方式廣泛宣傳電動汽車技術、產品、政策,逐步提升消費者認可度。加強輿論監督,對損害消費者利益和弄虛作假的行為進行曝光,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加強R&D創新和技術推廣,完善地方標準體系。

為提高電力交換產品的兼容性、安全性、便捷性和經濟性,積極布局電力交換產業下遊應用技術體系;積極配合省級部門,加快換電車輛、換電設備、換電站建設等標準的實際應用,打破換電技術跨品牌、跨車輛應用的壁壘,讓電池組在不同車企、不同換電站、不同用戶之間真正實現互換。

1.鼓勵政企研究開展電力交換技術聯合研究。鼓勵三亞高等院校、當地註冊的電力交換相關企業、行業第三方研究機構開展電力交換技術聯合研究和適合我市電力交換模式發展的專項技術研發;試點期間,對組織開展電力交換技術專項課題研發的相關主體,給予不超過課題研發經費總額50%的資金支持。單個課題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年度資助資金總額不超過654.38+0萬元。

2.加強三亞電力交易所技術成果的輸出。鼓勵高校和三亞本地註冊企業輸出電力交換技術研究成果。對試點期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電力交換技術專利,根據專利申請類別(外觀設計申請專利、授權/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授權/發明專利專利、已授權),分別給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的現金獎勵;試點期間,對成功進入工程指標)/科學引文指標和較高水平學術論文的項目團隊,給予5000元/10000元(最高10000元)的現金獎勵。年度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40萬元。

3.鼓勵電力交換標準先行先試,推進電力交換運營互聯互通。積極配合省級部門,鼓勵換電地方和團體標準在我市先行先試,做好三亞換電行業專業技術審核程序從試點到社會推廣的整體規劃,加快換電車輛、換電設備、換電站建設等統壹標準的實際應用,有序推進全市換電服務網絡互聯互通。

(五)加強電力交易運行的監控和管理。

統籌電動汽車和電站運營信息管理,推進政企數據互聯互通;加強換電模式的安全監管,明確車企、電池廠商、換電運營商、消費者的安全責任界定和歸屬,避免因權責不清引發糾紛;實施換電模式推廣評估考核,形成換電模式推廣的有效抓手。

1.協調電力交換運營的信息管理。加強政企溝通,由市科技通信局會同相關責任部門,將全市新能源充換電車輛、換電站運行信息全部納入省級平臺管理,實現對充換電車輛行駛狀態、車輛信息、用戶管理、換電站安全運行、用電總量、價格管理、流通管理的實時管控,市財政按年給予壹定的運維資金。

2.加強電站運行的安全監管。明確電力交易安全責任主體,按照“誰擁有所有權和經營權,誰承擔安全責任”的原則,落實各方安全責任。加強換電站運行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要求換電站運營公司每月開展換電站設施安全自查工作,相關監管部門制定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理應急預案。各區人民政府承擔監管主體責任,執法部門嚴格依法依規查處涉嫌違法行為。

3.實施換電模式推廣效果評估。三亞市推進新能源汽車切換試點城市建設工作專班辦公室會同相關責任部門,對切換試點推進任務進行分解細化並督促落實,按年度編制切換模式推廣實施成效評估報告,總結年度推廣經驗不足,合理修訂下壹年度推廣任務目標。

(六)加強政策支持。

加強省市政策銜接,探索財稅政策和非財政政策互補的激勵形式,強化換電政策支持,高質量推進換電試點城市建設步伐。

1.獎勵重點示範項目。落實《海南省新能源汽車切換模式應用試點實施方案》(瓊汽車[2021]195號)獎勵要求,2022年10月2021至1至2月1期間申報成功。

2.對電站建設給予補貼。執行《海南省支持電動汽車換電站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瓊發改能源函[2021]513號)和《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換電站模式應用試點實施方案》(新汽車[2021]195號)獎勵標準。對2021 1 10月至20221 2月通過驗收並接入省級平臺監管的三亞市換電站,壹次性給予工程設備投資15%的建設補助,補助資金由1: 65438省市。2023年,電站置換補貼標準調整按省級相關政策執行。

3.給予置換車輛差價補貼。考慮到換電模式推廣初期車輛能源替代成本較高,對試點期間在海南省購買並首次在三亞註冊登記的換電版新能源汽車實際用戶,除省充電費補貼外,再給予6000元自行車能源替代補貼;對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購買並符合補貼條件的電動汽車用戶,補貼標準按《三亞市統籌疫情防控助推經濟增長行動計劃》執行。

4.給予電力交換模式以促進金融支持。發展“車電分離”銷售模式下的消費信貸和保險業務;鼓勵銀行機構根據運營公司信用水平推出專屬銀行信貸,向換電運營商提供電池抵押貸款服務,在風險可控、條件具備的情況下,給予專屬貸款利率優惠。

易車App提供銷量、熱度、評論、降價、新能源、實測、安全、零比、保有量等榜單數據。更多數據請到易車App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