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建房(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翻建房屋)應征求相鄰土地使用權人的意見,並攜帶選定的總標準圖或符合基本質量標準並有基本結構設計的施工圖中相應的平面圖,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村委會審議並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當地鄉鎮政府(如鄰居不同意,村委會形成是否同意建房的決議)。鄉鎮政府應嚴格按照村莊規劃和有關規定進行審批,並出具建房批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