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下列證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手續:
1,原籍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居民身份證或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的居(農)戶或出租屋的,應提交居(屋)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證明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壹致的,居(屋)主應註明申請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3.近期壹寸免冠照片三張。
鄭州居住證憑條怎麽辦理?
1.第壹步登記暫住地信息:上傳材料,不同類型上傳材料不壹樣。
2.第二步:打印收據:可以在網上打印。
3.第三步:申請制證:登記暫住地信息半年後,網上申請制證。
4.第四步:取證:辦證後,微信可以選擇郵寄。
鄭州居住證微信辦理材料
1.居住在出租屋的流動人口:需上傳房東身份證、申請人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或出租屋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發票。如果您不是申請人,請向您所在轄區的警察局報案。
2.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流動人口:需上傳申請人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
3.居住在單位的流動人員:需上傳申請人身份證、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4.住校學生:需要上傳申請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5.在親戚家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需上傳房主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申請人身份證、能證明與房主親戚關系的證件。如果不能提供親屬關系證明,請到轄區派出所填寫承諾書進行申報,房東會書面申請填寫承諾書申報暫住登記保證,保證申請人信息真實,自願納入社會信用記錄。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四條居住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照片、常住戶口地址、居住地址、簽發機關、簽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