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輛變更為非營運車輛需要哪些材料?
1,機動車所有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車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暫住人口;
2.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原件;
3.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4.如果是代理人,還應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辦理相應的註冊登記:
(壹)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
(三)機動車作為抵押物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制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註銷。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報廢大型客車、貨車等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