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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韶關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及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

對領取壹次性住房補貼的家庭,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騰退舊房,交由政府改造。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做好城鄉棚戶區和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 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粵府[206544]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關於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業改造指導意見的通知、 采和棚戶區改造》(粵建保[2010]48號)等文件,借鑒相關城市的做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劃。

壹、改造範圍及安置對象(壹)改造範圍。

納入韶關市棚戶區改造計劃的國有企業、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城市更新範圍內需要改造的房屋。包括改造範圍內的未改造房屋、無證集資房、集中棚戶區土地收儲改造規劃內的自有住房。

(2)安置對象。

納入棚戶區改造範圍的住戶。

二、安置原則、安置地點和標準(1)安置原則。

要“尊重大多數住戶的意願,多渠道安置;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為原則。安置對象安置後,在搬遷協議要求的期限內,將原房屋及涉及的土地移交政府無償收回。

(2)安置地點。

重建方建設的電梯房部分供居民選擇購買或更換,且位於交通便利、生活和城市基礎設施相對完善的區域。具體安置點為:湞江區田螺沖、雲峰詩意小區,芙蓉新城濱江路(南地塊),芙蓉新城南華路(北地塊)。選擇貨幣安置的,居民選擇改造方公布的市區新建商品房項目或可選二手房。

(3)安置標準。

1.選擇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政府提供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13㎡的公共租賃住房。

2.裝修方選擇自建房屋安置的,由裝修方提供建築面積約50㎡或70㎡的電梯安置房(毛坯房,下同)供安置戶購買或置換。

3.如果選擇貨幣安置,安置戶會選擇新建商品房或者二手房。

三、安置方式

城市棚戶區改造有四種安置方式,即:

(1)租賃安置:安置對象租賃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2)實物安置:安置對象購買或置換自建電梯房。

(3)貨幣安置:安置對象按政策領取固定住房補貼或征收拆遷補償款後,在市區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下同)安置。

(四)領取壹次性安置住房補貼:安置對象既不選擇實物安置也不選擇貨幣安置的,可以選擇領取壹次性安置住房補貼。

第四,安置政策

(壹)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截至本方案下發之日,未滿16周歲,以戶口簿記載為準)在棚戶區改造範圍外擁有自有產權住房,或已領取實物安置和固定購房補貼的無房戶職工放棄安置政策。

政府將給予壹次性住房補貼25000元。本區域信息登記開始後2個月內簽訂搬遷協議,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舊房搬遷的,增加3萬元作為補償獎勵。超過時限,不享受獎勵。

(二)未換房無自有產權的職工和住戶的安置政策。

可以選擇以下任意壹種安置方式:1。租賃安置:選擇公租房的住戶,由政府整體提供公租房,按規定繳納租金。

2.實物安置:職工和沒有房改的家庭可以選擇購買電梯安置房。安置房建築面積50㎡左右(含50㎡)的,50㎡以內部分單價1000元/㎡(房型50㎡左右的,按此價格結算);如果戶型在70㎡左右,超過50㎡的部分單價為2500元/㎡。安置房建築面積以測繪為準,購房後房屋產權為商品房。以上購買價格適用於年底前已決定參與裝修認購的租戶,認購後單價將根據工程造價的變化進行調整。您可以選擇以下購買方式之壹:

(1)提前支付的部分房款減免或裝修。安置戶應當在本方案公布實施後2個月內簽訂搬遷協議,並在規定期限內預付總房款的50%。同時,舊房搬遷並在規定期限內騰空的,可由安置戶自行按標準或房屋裝修情況減免預付款。享受房款或裝修款優惠的安置戶,不再享受搬遷獎勵和各項搬遷費用,剩余房款在房屋交付時壹次性付清。

如果安置戶選擇降低房價,裝修方將按預付款的80%降低房價(即50㎡戶型降低房價2萬元,70㎡戶型降低房價4萬元)。

安置戶選擇裝修房屋,改造方按照統壹標準對選定的房屋進行裝修。裝修標準如下:①室內客廳、房間墻面、吊頂采用普通廢塑料。(2)室內地面鋪設拋光磚(60cm×60cm),廚房、衛生間地面鋪設防滑磚。(3)廚房、衛生間墻面(至天花板)貼瓷磚。④入戶門為防火門,房間、廚房均為面板門(加門套,普通裝修標準),衛生間為塑料門。⑤廚房、衛生間室內落水管用灰砂磚密封,貼瓷磚。⑥客廳、房間、廚房、衛生間、陽臺均配有滿足基本使用功能的照明及相應的電氣插座。⑦壹戶壹表水電,廚房、衛生間、陽臺均有供水水源和水龍頭。

(2)安置房交付使用時,選擇壹次性付清全款或通過銀行按揭還清房價款,直接辦理商品房產權證。

(3)安置房交付使用時支付壹定比例的房款,安置房住戶和政府擁有房屋產權(雙方比例在商品房證明中註明)。這樣個人首付比例最低不低於60%(可以提高5%到100%),政府產權部分可以按5%的比例由家庭分階段向政府購買,形成完整產權。購買政府產權按以下方式計算:房屋價格8年內不變,自交付之日起5年內購買的不計算利息,第5年至第8年按銀行同期房貸利率計算利息;8年後購買的,按照當時的市場評估價購買(不含房屋裝修費用)。安置戶完全購買後,辦理完全產權的個人商品房證,辦證所需繳納的稅費由購房職工按有關規定繳納。政府產權部分以物價部門核定的公租房租金標準為準,自交付之日起收取租金,直至所有住戶購買形成完整產權;也可以租很久不買。

上述三種購買商品房產權證方式應繳納的稅費,由安置戶按有關規定繳納。

3.貨幣安置:選擇貨幣安置的居民,可領取最高價值654.38+09.6萬元的購房補貼卡,作為在市區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的補貼和搬遷獎勵,即安置戶在本區域信息登記開始後2個月內簽訂搬遷協議的,在規定期限內搬遷騰退舊房的,可先發放價值654.38+06.6萬元的購房補貼卡。購房補貼卡在住戶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時作為房款交給售房人,由售房人與裝修方憑卡結算。

選擇該安置方式的居民不再享受本方案第六條、第七條中的搬遷費用和獎勵,辦理商品房產權證所需稅費由居民按有關規定繳納。

(三)無證集資建房住戶的安置政策。1.實物安置:由重建方建設的電梯機房按照建築面積1∶0.6的標準進行置換安置。原住房建築面積(或折算建築面積)與安置房建築面積的差額,由安置對象或改造方按2200元/㎡的價格給予補償。

2.原集資建房款由改造方無息返還後,按未改造房屋的安置政策處理,並將房屋的相關文件資料交由改造方註銷。

(四)房改房和其他自有住房困難戶安置政策。

參照城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的有關規定和房改增值收益分配原則,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

1.物理放置:選擇重建方搭建的電梯間進行替換。房改不完全的房屋按照建築面積1: 0.8的標準置換,房改完全的房屋和其他自有房屋按照建築面積1: 1的標準置換。原房證面積(或折算建築面積)與安置房建築面積的差額,由安置對象或改造方按2200元/㎡的價格給予補償。房改也可由改造方無息返還原房改款,按房改安置政策處置,房屋相關證件資料需由改造方註銷。

2.貨幣安置:選擇貨幣補償自行安置的,原住房按周邊普通商品住房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貨幣補償,其中房改不完全的房屋補償標準為評估價格的80%,房改完全的房屋土地出讓金為評估總價的1%,之後按100%補償,其他產權完全的房屋按100%補償。對有償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在規定期限內騰退舊房的,發放價值3萬元的“購房補貼卡”作為搬遷獎勵。

五、房屋選擇的原則

選擇裝修方自建電梯房安置的住戶,在可售房源範圍內,按照“先簽協議,先選房號”的原則確定選房順序;在規定時間段內簽約的,按照搖號順序搖號選房。選擇同壹安置點的戶數超過該安置點總套數的,在選房號前先確定該安置點的安置對象。

六、搬遷補貼、補償標準

(1)自轉拍賣行的補償標準。

對改造範圍內需要搬遷自有周轉房的居民,簽訂協議後2個月內騰退舊房並移交政府改造的,自騰退房屋後的次月起,按原居住房屋有效建築面積給予10元/平方米。每月臨時周轉過渡費(每月臨時周轉過渡費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標準補足)。選擇購買安置房的租戶,周轉過渡費支付至收樓通知發出當月後3個月。

不需要臨時周轉且簽訂協議後仍居住在舊房內的居民,自接到收樓通知之日起給予三個月的裝修過渡期,期滿後舊房騰空並移交政府拆遷。

(二)領取壹次性房屋補償費。

對領取壹次性住房補貼的家庭,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騰退舊房,交由政府改造。

(三)搬家費、竈具費補償標準。

對改造範圍內的住戶,按每戶三人給予壹次性搬家費500元。家庭人口超過三人的,每增加壹人增加100元(如果放自周轉拍賣房,按二次搬家計算);每爐500元;空調轉讓費200元/臺;有線電視、互聯網寬帶等。應由居民自行轉讓,轉讓費憑轉讓單位開具的發票報銷。

七。搬遷獎懲措施(1)獎勵措施。

對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搬遷協議的租戶給予5000元/戶的獎勵;給3000元把老房子騰出來,在規定期限內交給政府改造。

元/戶獎勵。

(二)處罰措施。

1.超過規定期限簽訂搬遷協議,不按時騰退舊房的,取消所有搬遷獎勵。

2.不支持改造,拒絕簽訂《搬遷協議》的企業無房職工和拆遷戶,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支付規定

安置房全部納入小區物業管理,居民按規定繳納小區物業管理費;選擇購買的職工還需按規定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包括* * *有產權的房屋,安置房* * *部分和* * *設施設備專項維修基金按照“誰使用誰承擔”的原則由購房人承擔。

九。處理相關問題的措施

(壹)未改革住房私自轉讓或交易問題。

因原未改造房屋私自轉租、轉讓或交易發生的糾紛,由私自交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承租人自建房屋或房屋面積折舊重建問題。

對居民自建或拆除重建的住房面積部分,磚木結構(含磚木結構)以下按100元/m ㎡的標準給予補償;磚混結構以上(含磚混結構)按200元/㎡標準補償。

(3)壹戶多房問題。

1.壹個家庭擁有兩套以上房改住房的,按本方案規定執行;

2.壹個家庭擁有壹套已改革住房和壹套未改革住房的,按本方案規定執行,另壹套未改革住房只給予壹次性住房補貼25000元。

3.擁有兩套(及以上)未改造住房的家庭只能享受壹套安置房,另壹套(及以上)未改造住房只能給予壹次性住房補貼2.5萬元。

X.補充條款

(壹)《韶關市區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韶府辦[2015]1號印發)同時廢止。

(二)2009年10月30日頒布的《關於印發市屬撤並企業規劃改造範圍內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的通知》(紹府辦〔2009〕236號)中不再執行本方案的安置對象。

(3)本方案不適用於已列入“三舊改造”項目的地塊內的職工和住戶的搬遷安置,仍按紹府辦[2009]236號文執行。

(4)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適用於全市統籌實施的市區(湞江區、武江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其他縣(市、區)和中部省在紹企業棚戶區改造項目可參照執行。

(5)本方案由韶關市棚戶區改造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九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