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提交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原件;
2.電動車行駛證;
3.非機動車轉移登記申請表;
4.委托他人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還需提交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他人委托的授權委托書。
準備好上述資料後,非機動車所有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在受理窗口提交上述資料,交驗車輛。公安機關受理後,將對車輛進行檢驗,核對車輛編碼,並對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同時還將收回該非機動車的原號牌和行駛證。然後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電動車登記管理系統中簽註過戶事項,重新核發新的號牌和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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