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工作安排和《瑞安市江南新區經濟適用住房分配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江南新區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已經符合購買條件。現將有關認購事項公告如下:
第壹,住房情況
江南新區經濟適用房項目位於非雲街,江南大道以西,火車站路以北,文賦鐵路以東。由8棟高層組成,總建築面積約70㎡,銷售基準價暫定為4000元/平方米,超過6000元/平方米的住房控制標準。
二、申請對象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瑞安市(安陽街道、玉海街道、金湖街道、東山街道、王上街道、新城街道、汀田街道、非雲街道、仙降街道、南濱街道)常住戶口(非農業)的城鎮居民,具有完整的戶籍。
五
周年以上;
2.已婚(包括已婚、離婚或喪偶者)或超齡。
35
壹歲及以上的單身居民家庭;
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人均建築面積。
15
平方米(包括
15
平方米);
4.家庭人均收入小於25381元;
5.3壹人以上家庭的人均財產低於
10
萬元(含)
10
萬元);2
以下的人和家庭人均財產低於
12
萬元(含)
12
萬元);
6 .未享受過公有住房政策或已申請退出政策享受對象。
三。驗收方式和申請時間:
1.瑞祥新區保障房搖號未中的家庭,請於9月22日至9月30日2014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瑞安大廈四樓窗口)重新申請;
2.首次報名請於2014年9月22日至2065 438+04年10月26日向各社區(或村委會成員)報名。
四、申請家庭所需資料:
1.壹份原始申請報告;
2.收入證明(固定格式);個體經營的,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財產證明(車輛商業保險單、非住宅財產證明及評估報告、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證明或對賬單);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5.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6.家庭成員為行政、事業、企業單位職工的,需提供單位確認蓋章的家庭成員工作簡歷;
7.婚姻狀況證明(未婚提供未婚證明,離異提供離婚協議或判決書,未婚提供未婚證明);
8.現行房屋產權證明材料,私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租住公房的需提供公房使用證明(或租賃合同),軍品需提供部隊退房協議;
9.夫妻壹方戶籍不在申請地的,提供戶籍所在地的住房證明;
10.原房屋已拆遷的,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11.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動詞 (verb的縮寫)咨詢監督電話
電話:65838192
監督電話:65827388
特此宣布
瑞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