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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處理打樁施工項目介紹?

地基處理打樁?下面仲達咨詢帶來地基處理和打樁的常用方法,相關內容供參考。

地基處理常用的打樁方法分為孔內深層強夯、換墊層、強夯、碎石樁法、振沖法、水泥土攪拌法、高壓噴射註漿法、預壓法、夯實水泥土樁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樁法、石灰樁法、灰土擠密樁法、土擠密樁法、柱錘擠密樁法、單液矽化法、堿液法。

孔內深層強夯

孔內深層強夯(DDC)地基處理新專利技術(專利號ZL92114452.0)是先在地基上成孔,將強夯錘打入孔內,然後邊加料或分層填料邊進行強夯。孔內深層強夯(DDC)技術在第52屆尤裏卡世界發明博覽會上榮獲最高獎——尤裏卡金獎,這是迄今為止中國地基處理技術在世界上唯壹的金獎。

DDC技術與其他技術的不同之處在於,它通過隧道將強夯引入到深層地基中,用異形重錘自下而上將孔內填料分層進行高動能、超壓、強夯實的深層強夯,使孔內填料豎向夯實固結,樁周土橫向固結。根據不同的土質,采用不同的工藝使樁體呈珠狀、擴大頭狀和托盤狀。變形模量高,沈降變形小,不受地下水影響。地基處理深度可達30米以上。

孔內深層強夯(DDC)應用範圍廣泛,可應用於處理厚雜填土、濕陷性黃土、軟土、液化土、風化巖、膨脹土、紅粘土,以及地下人防工事、古墓、巖溶土洞、硬夾層硬度不均等各種復雜困難地基。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和設計要求,該技術可就地取材,如建築碴土、工業無毒廢棄物、素土、砂、碎石、砂卵石、粉煤灰、夾石土、灰土、混凝土等。,制作各種DDC樁。大大降低工程成本,施工質量容易控制,地面振動小,施工噪音低,施工速度快;樁徑0.6~3.0m,單樁處理面積1.0 ~ 14.0m2,不受季節限制,可同時吸收大量建築垃圾,可用於城區或危房改造的居民區施工。

替換墊層法

適用於淺層軟基和不均勻地基的處理。其主要作用是提高地基承載力,減少沈降,加速軟土層排水固結,防止凍脹,消除膨脹土的脹縮。

強夯法

適用於處理低飽和度的碎石土、砂土、粉土、粘性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素填土。

強夯置換法

適用於高飽和粉土、軟流塑粘性土等地基上變形控制不嚴的工程,其適用性和處理效果必須在設計前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強夯法和強夯置換法主要用於提高土體強度,降低壓縮性,提高土體抗振動液化能力,消除土體濕陷性。飽和粘性土應采用堆載預壓法和垂直排水法相結合的方法。

碎石樁法

適用於壓實松散砂土、粉土、粘性土、素填土、雜填土等地基,提高地基承載力,降低壓縮性,也可用於處理可液化地基。對於飽和粘土地基上變形控制不嚴的工程,也可采用砂石樁進行換填處理,使砂石樁與軟粘土形成復合地基,加速軟土的排水固結,提高地基承載力。

振動沖擊法

有填料和無填料兩種。填土通常稱為振沖碎石樁法。振沖法適用於處理砂土、淤泥、粉質粘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對於不排水抗剪強度不小於20kPa的粘性土和飽和黃土地基的處理,其適用性應在施工前通過現場試驗確定。無填料振動壓實適用於處理粘土含量不超過10%的中粗砂地基。振沖碎石樁主要用於提高地基承載力,減少地基沈降,也可用於提高土質邊坡的抗滑穩定性或土體的抗剪強度。

水泥土攪拌法

分為漿體深層攪拌法(簡稱濕法)和粉體噴射攪拌法(簡稱幹法)。水泥土攪拌法適用於處理正常固結的淤泥和淤泥、粘性土、淤泥、飽和黃土、素填土和不含流動地下水的飽和松散砂土。不適用於處理泥炭土、塑性指數大於25的粘土、地下水有腐蝕性、有機質含量高的地基。如果需要采用,必須通過試驗確定其適用性。當地基天然含水量小於30%(黃土含水量小於25%)、大於70%或地下水pH值小於4時,不宜采用幹法。連續重疊水泥攪拌樁可作為基坑的止水帷幕。由於其攪拌能力,該方法在地基承載力大於140kPa的粘性土和粉土地基中的應用存在困難。

高壓噴射灌漿法

適用於處理淤泥、淤泥質土、粘性土、淤泥、砂土、人工填土和碎石土地基。當土基含有大量大粒徑石塊、大量植物根系或高有機質時,其適用性應根據現場試驗結果確定。不適用於地下水流速過高,噴漿無法在註漿套管周圍凝固的情況。高壓旋噴樁處理深度深,除了用於地基加固外,還可用作深基坑或大壩的止水帷幕。目前最大處理深度已超過30m。

預壓法

適用於處理淤泥、淤泥質土、填土等飽和粘性土地基。按預壓方法分為堆載預壓法和真空預壓法。堆載預壓分為塑料排水帶或砂井地基堆載預壓和天然地基堆載預壓。當軟土層厚度小於4m時,可采用天然地基堆載預壓法;當軟土層厚度超過4m時,應采用塑料排水帶、砂井等豎向排水預壓方法。對於真空預壓工程,必須在地基中設置排水井。預壓法主要用於解決地基的沈降和穩定。

夯實水泥土樁法

適用於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淤泥、素填土、雜填土、粘性土等地基。該方法具有工期短、成本低、施工文明、成本易於控制等優點,已成功應用於北京、河北等地的舊城區改造工程中。

水泥粉煤灰碎石樁法

水泥粉煤灰碎石樁(CFG樁)法適用於自重固結處理粘性土、粉土、砂土和素填土。淤泥質土的適用性應根據地區經驗或現場試驗確定。基礎與樁頂之間應設置壹定厚度的墊層,以保證樁與土共同承擔荷載,形成復合地基。該方法適用於條形基礎、獨立基礎、箱形基礎和筏形基礎,可用於提高地基承載力和減少變形。對於可液化地基,可采用碎石樁和水泥粉煤灰碎石樁的多樁復合地基來消除地基土的液化,提高承載力。

石灰樁法

適用於處理飽和粘性土、淤泥、淤泥質土、雜填土和素填土。當用於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層時,可通過減少生石灰的用量和增加外加劑的含水量來提高樁的強度。這種方法不適用於水下砂土。

石灰土和土壤擠壓

適用於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濕陷性黃土、素填土、雜填土等地基,可處理深度為5 ~ 15m。當用於消除地基土的濕陷性時,應采用擠土樁法;當用於提高地基土的承載力或增強其水穩定性時,應采用灰土擠密樁法;當當地地基土含水量大於24%,飽和度大於65%時,此方法不適用。灰土擠密樁法和土擠密樁法在消除土體濕陷性和降低滲透性方面的效果基本相同,土擠密樁法的承載力和水穩定性不如灰土擠密樁法。

柱錘沖孔擴樁法

適用於處理雜填土、淤泥、粘性土、素填土和黃土,對於地下水位以下的飽和軟土,其適用性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地基處理深度不應超過6m。

單壹液體矽化法和堿溶液法

適用於處理地下水位以上滲透系數為0.1 ~ 2m/d的濕陷性黃土等地基。在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對於ⅱ級濕陷性黃土地基,應通過試驗確定堿液法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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