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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租金漲幅是多少?

8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房的實施意見》。“十五”期間,成都市計劃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房25萬套,其中2021年計劃建設6萬套,積極解決新市民、青年等群體住房困難,促進職住平衡。

《實施意見》明確,成都市保障性租賃房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最高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內的公寓建築面積比例原則上不低於80%。保障性租賃房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實施意見》自2021年9月至17年9月施行,有效期5年。

其中:符合成都市人才住房政策,在產業功能區租賃配套住房的,租金標準按《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成都市產業園區配套住房租賃管理辦法的通知》(景程信發〔2020〕3號)執行。在保障性租賃房所在區(市)縣無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無其他住房保障的,租金標準原則上為市場租金的90%。對產業發展和區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撐作用的企事業單位,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可提供保障性租賃房。

市場租金標準按照市住建局定期發布的《成都市住房市場平均租金水平信息》執行。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可根據屬地實際情況適當提高租金優惠比例,增加部分所需資金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承擔。

《實施意見》明確,政府將為保障性租賃房提供土地、財政、稅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國有公司的示範引領作用,在試點並形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多元主體參與,堅持“誰投資、誰擁有”的原則,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賃房供應。在產業功能區、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商業商務聚集區等交通便利、生產生活便利、配套服務設施齊全的區域,充分利用現有土地和住房建設改造保障性租賃房,實現人、城、業壹體化發展,促進職住平衡。建立保障性租賃房項目聯審機制,構建快速審批通道,實行重點項目承諾制,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出具保障性租賃房項目確認函,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推動項目盡快落地;建立部門聯動機制,通過項目認證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和民用水電價格;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加大對保障性租賃房建設和運營的信貸支持。

《實施意見》提出,水、電、氣價格符合國家規定並納入保障性租賃房的,按照居民標準執行。同時,成都將在土地、金融、稅費、公共服務支持、優化審核程序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比如,保障性租賃房承租人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公積金等基本公共服務。

成都還將成立成都市保障性租賃房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保障性租賃房建設。加強對參與保障性租賃房建設和運營的單位的事前和事後聯合監管,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市場秩序,嚴格租金管理。保障性租賃房不得在市場上出售或變相出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房名義違規操作或騙取優惠政策。加強補貼資金使用監管,實行全過程動態管理,嚴格實施審計監督,確保專款專用和資金安全。加強對商業改租、工業改租等行為的監管,依法依規依程序進行處理,嚴懲違規改建、擅自改變用途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