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警方出臺戶籍便民利民措施;
壹是全市戶籍窗口實行“朝九晚五”工作制。派出所戶籍室對外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下午13-17,下班前上班的工作人員堅持接收並完成工作。
二是派出所戶籍室實行節假日預約辦公機制。節假日期間,每天值班民警的姓名和聯系方式都會在戶籍室門口的顯著位置公布,以保證值班民警能夠順暢通話,及時受理緊急業務。
三是提供指導服務。各戶籍室設立指導臺,配備2名以上戶籍協管員作為指導助理,負責提前審核群眾申請材料,告知群眾需要準備的材料,解答群眾咨詢。
四是實行微警務辦公。各戶籍室建立微信公眾平臺,提供業務辦理指南、預約登記、證件領取通知、審批業務進度查詢等服務,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
五是實現部分業務自助服務。市區(鎮)戶籍室配備自助服務機,實現業務人員自助服務,如業務規範公開、社區劃分公開、社區民警姓名和聯系方式公開,以及部分戶籍業務辦理、戶籍證明(憑本人身份證)打印、註銷戶口證明打印、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打印等。
擴展數據
身份證辦理流程延伸小標題介紹:
壹.處理材料
接受居民身份證異地換領和補領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身份證件之壹:
(壹)戶口簿;
(二)居民身份證(僅限換領居民身份證);
(三)公安機關出具的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
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之壹:
(1)居住證;
(二)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的,可提供經公安機關核實的登記材料;
(三)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四)證明辦學合法穩定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註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五)合法穩定住所證明,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
二、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在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或者居住證。
2.住所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遞給申請人住所地公安機關,住所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制發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審核發證後制發證件信息後,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制發、核驗、發放工作,申請人憑證件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發證書的,在取得新證書時,應當交回原證書。
參考資料:
鄭州政務服務網-身份證辦理?
河南日報網-鄭州警方推出14戶籍便民利民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