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處理條件
年滿16周歲,因工作或經商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
16周歲以下或者在居住地學習、培訓、就醫、探親、旅遊或者出差的流動人口,自願申領居住證。
二、搬運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等。).
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申請。
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三、辦理流程
1.申報:申請人向當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當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審計:公安內部審計;
4.認證:公安內部認證;
5.領取:申請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地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四。處理時限和費用
15個工作日;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
動詞 (verb的縮寫)搬運地點
金壇區朱琳派出所
辦公地址:常州市金壇區東街48號
聯系電話:0519-82620110。
工作時間:工作日9:00-17:00。
金壇區儒林派出所
辦公地址:常州市金壇區儒林街
聯系電話:0519-82561110。
工作時間: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