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租人的資質必須有壹定的規模或經濟能力,即需要甲方對出租人進行評估,分數高的出租人將優先考慮租賃。
3.甲乙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4.承租人拿鑰匙前,按合同條款付清租金和押金。
5.租金到期前,甲方提醒出租方需要支付下壹次租金(年、季或月),以免逾期收取租金。
6.租房時,相關的維修要求,不能隨意更改的裝修要求等。,詳細列在租賃合同條款中。
7.雙方解除租賃合同前,對房屋進行驗收,看是否有超出合同條款的損壞。如有損壞,出租人應負責賠償或修復後方可遷出。
8.與物業簽訂合同。如果甲方不簽,承租人就不能搬走或者搬走值錢的東西,這在壹定程度上可以限制承租人在交了房租之後的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