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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內設機構13名: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會議、文秘、檔案、機要等機關的日常工作和對外聯絡;承擔綜合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保密、督查、信訪、建議和議案等政務工作;負責安全、綠化、扶貧、綜治、維穩、計劃生育、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2)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處)

組織起草與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承擔重大決策的合法性論證、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涉外合同(協議)的法律審查;承辦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普法宣傳教育;指導下屬單位依法開展行政工作;帶頭行政審批。

(3)房地產信息管理科

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協調實施信息資源共享;率先開展房地產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房地產市場數據的統計、整理和發布;負責房地產市場的預警和預測,實施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和分析。

⑷住房規劃科

負責房地產行業發展研究;牽頭起草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住房情況的調查和分析;牽頭住房保障數據信息的統計工作;牽頭組織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參與制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度計劃;組織房地產行業招商引資;協調落實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組織和指導房地產行業的科技研發、合作交流和成果推廣應用;負責推進和綜合協調住宅產業現代化、生態環保和節能集約發展。

(5)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科

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督促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條件和配套設施建設意見;參與對下屬單位建設項目的技術和質量監督;負責指導直管公房的轉型發展。

(六)保障性住房租賃管理部門審核(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

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資格審批和動態管理;負責政府直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公有住房的資產管理和租賃管理;負責各類房屋的調整;參與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租金標準;負責指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的日常維護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指導全市公有住房租賃管理工作。

(7)保障性住房銷售管理科

指導和監督全市各單位落實住房政策;負責公有住房出售和危房改造的監督管理;負責集資合作建房和房改資金的管理;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銷售管理;負責制定保障性住房投資比例和保障性住房回購方案;負責保障性住房儲備工作;參與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銷售價格;承擔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房地產開發監管科

負責房地產綜合開發全過程的動態監管;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牽頭編制房地產項目建設條件意見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簽訂房地產項目開發監理協議;負責組織房地產項目配套建設的驗證(工程質量除外);牽頭監督指導房地產項目交付並備案;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的歸檔和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款的審核;負責實施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管理制度;負責普通商品房的審核和認定;負責計算限價普通商品房銷售價格;參與制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

(9)房屋登記及市場交易監管組

負責組織、協調和實施相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負責城市房屋(含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負責全市房屋權屬檔案的管理;負責房屋測繪管理;負責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負責房地產轉讓、抵押等交易的監管;負責房地產中介(評估、經紀、咨詢等)的監管。)機構;參與商品房價格管理;參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抵押、租賃等二、三級土地市場管理。

(10)物業服務和房屋安全監管科

負責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物業管理項目服務等級評定,指導全市物業服務項目的評定活動;負責指導和監督物業服務招投標活動;負責物業服務區域的劃定和物業服務用房的備案;參與監督房地產項目的交付和使用;依法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房屋安全鑒定和白蟻防治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技術標準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室內房屋裝修的管理;負責下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和事故預防;參與全市房屋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壹)房地產資金監管部

負責指導全市房地產交易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房改資金和其他房地產資金的歸集和使用,並實施監管;負責各類房地產基金繳存比例和標準的動態調整;負責保障性住房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負責指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收益分配管理,負責住房建設保證金的監管。

(十二)財務科

負責編制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年度財務預決算;負責日常開支、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和綜合財務統計;負責下屬單位的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

(十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政府機關黨組織負責政府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紀檢監察室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