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租船:NYPE 1946,NYPE 1981,NYPE 1993。雖然它們不是書,但卻是最有用的。實際工作是使用這些模板來預訂合同。
書籍:《定期租賃合同》,如果妳把這本書理解透徹,就能更好地理解上面的NYPE。
“裝卸時間和滯期費”本來就是航次租賃,不同於定期租船。說白了就是運費,期租就是租金。
以上為本人工作內容,以下船舶銷售不涉及,僅供參考。
買賣船舶:船舶買賣、船舶融資與抵押、造船合同的法律與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