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我國城市住房建設中的壹種特殊住房類型。通常是指由政府根據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規劃協調,提供給中低收入者使用,並限定這類住房的建設標準和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以發揮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
租賃經濟適用房申請材料
1,《Xi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壹式兩份。
2.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簿或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持有戶籍卡的主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未成年人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婚姻狀況證明。
6.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車輛的,需提供車輛購買發票。
7.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房產的,需提供房產證。
8.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工商登記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材料
1,填寫《Xi保障性住房購房資格申請審核表》壹式三份。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限價商品房申請人應提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簿或戶籍卡或居住證(居住證受理單)復印件(驗原件)。
4.未成年人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婚姻狀況證明。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車的提供購車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