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武安市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供應管理辦法》第六條,畢業三年內且具有本市戶籍的大學生,家庭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請大學畢業生租賃住房;畢業五年內,具有本市戶籍,在本市就業滿壹年,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三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高校畢業生,可以申請購買壹套高校畢業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