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出租或承租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3.對個人出租住房,在3%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4.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出租個人住房應註意的事項
1.出租房屋應符合必要的法律條件。
出租房屋應具備壹些必要的法律條件,所有權無瑕疵,房屋質量安全符合正常適用標準。
2.簽訂書面房屋租賃合同。
《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不是書面形式,則視為無限期租賃。另外,在沒有書面合同的情況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容易確定,容易發生糾紛。所以不管租賃期限,最好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3.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
4.拖延或拒絕支付租金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違反租金支付義務的法律後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拖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壹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和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此,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出租人應及時催告或提起訴訟,以免訴訟時效超過三年而不受法律保護。
5、半年內無異議轉租視為同意。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無權以承租人未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使轉租合同無效。因此,如果出租人知道承租人未經同意轉租,應當及時采取措施。
6、裝修處理協議應明確。
租賃合同到期或終止時,如何處理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裝修,壹直是實踐中的熱門話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的,應當根據各種情況分別處理。因此,建議租賃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明確裝飾裝修的權屬、折價、拆遷、修繕等事項。
7.買賣不破租賃。
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系期間,即使出租人將租賃物贈與他人,也不會對租賃關系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以自己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根據《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