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讓房東開租房證明:
(1)房東可持雙方身份證明、房地產交易合同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租賃管理處登記;
(2)租賃人員審核監理證書後簽署初審意見;
(3)簽署二審意見並繳納稅費後,出具房屋租賃證明。
2.法律依據:《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壹)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位置、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家電等室內設施;
(三)租金和保證金的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房屋的用途和使用要求;
(五)房屋及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繳納物業服務、水、電、氣等相關費用;
(九)爭議解決方式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采取的措施。
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擇。
二、租房證明包括哪些內容?
租賃證包括以下內容:
1,出租房屋的範圍和面積;
2.房屋租賃期限和用途;
3、租金數額和交付時間;
4.房屋修繕責任、轉租及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