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是以訂立合同為手段,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民法的壹般原則:
第五十八條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行事;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自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