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租賃公司應當根據自身過錯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比如,汽車租賃公司出租存在安全隱患,也是導致交通事故的原因之壹,汽車租賃公司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2.如果租車公司提供了安全的汽車,並對承租人的駕駛資格進行了審查,那麽發生交通事故時,租車公司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