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考察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壹是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是否是出租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人等。二、房屋本身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房屋,不得出租:未依法取得權屬證書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 *有房未經* * * *同意;權屬有爭議的;屬於違章建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的;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冬季租房,供暖糾紛要註意權責分明。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當部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此類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