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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是自己準備的還是房東準備的?

租房合同是房東準備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房間數量、使用面積、房屋家具電器、層次布局、裝修設施、月租金金額、租金支付日期和方式、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賃方式等。

房東準備好合同後,和承租人約好簽字。簽訂租房合同後,最好登記備案。無論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後,都應嚴格按照租賃合同中的條款執行,否則,如有違約,就要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租賃合同責任的約定

1.違反未到期的租賃合同。在租房的過程中,有時候房東會因為壹些事情無法履行合同。此時,房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在租房過程中,承租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提前解除租房合同,那麽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房子裏物品的損壞。承租人在居住過程中,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物品損壞的,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執行。沒有約定的,由承租人和房東協商達成協議,並根據協商結果執行。

3.做好財產檢查很重要。租賃雙方已達成協議,除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外,租賃期內房屋內設備、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和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作為合同附件保存,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