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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迪汽車銷售涉嫌“價格歧視”是怎麽回事?

2017購買奧迪車的消費者發現,奧迪的銷售政策有“歧視”的味道,不同身份的人享受不同的優惠。比如公務員可以享受1%-2%的優惠,個體戶不能;大學教授有優惠待遇,但中小學教師沒有...

盡管壹些人大代表早就呼籲禁止經營者的“消費歧視”,但目前的法律仍不完善。在“3 15”前夕,有媒體分別采訪了奧迪4S門店。希望這組報道能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完善正在征求意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提供壹些有價值的參考。

媒體選擇了上海浦東新區的“永達奧迪”和徐匯區的“焦雲奧迪”進行暗訪。

暗訪發現,這兩家店確實存在針對不同官員、不同職業等目標人群的不對等銷售。銷售人員承認,這種特殊營銷方式的目的是維護奧迪品牌的官方汽車形象。

行業分析師表示:“消費者對奧迪A6的印象是‘官車’。從2000年開始,這款車被納入政府采購,受到各級領導的青睞。2005年,奧迪推出了壹款加長A6L,從此其“官車”的名號便傳遍了大江南北。奧迪A6L的熱銷也帶動了整個奧迪汽車系列的熱銷,無論是家庭消費者還是商務人士都很青睞。"

然而,奧迪的官車之路在十八大後戛然而止。據悉,2013年,中央、國務院發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被譽為“史上最嚴公車改革政策”;2014年,軍隊“公務用車集中采購,選用國產自主品牌”的政策也陸續出臺。因此,在官方購車名單中,曾經的首席奧迪落到了孫山。

“價格歧視是指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在不同地區或者針對不同銷售對象,以不同價格銷售同種產品或者服務,對市場競爭秩序造成危害的行為。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範疇。”競爭法專家、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鐘剛說。

我國《反壟斷法》第17條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無正當理由,在交易價格和其他交易條件方面歧視同等條件的交易相對人。鐘剛解釋說,反壟斷法禁止的“價格歧視”需要具備三個要件:壹是實施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二是針對同等條件的交易對方,三是沒有正當理由。

鐘剛指出,根據《反壟斷法》的這壹規定,判斷奧迪是否違法的難點在於判斷奧迪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市場支配地位的判斷要考慮市場份額、上下遊控制力等因素。在汽車市場競爭如此充分的情況下,很難說奧迪在汽車市場有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