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申請;
2.提供證明材料;
3.填寫歸僑、僑眷登記表;
4、鄉鎮(街道辦事處)初審,1個工作日;
5.縣民政和外僑局確認1個工作日;
6、省僑辦審核上報省僑辦,5個工作日。
7.簽批蓋章發放歸僑家屬卡,需要13個工作日。
擴展數據:
辦理歸國華僑證所需資料:
1.申請人海外親屬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為華僑家庭成員的,應提供定居國外或港澳地區的華僑直系親屬(含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證件原件。提供原件有困難的,復印件必須是我國駐外使領館認可的;香港、澳門地區由外交部授權的駐香港、澳門機構出具證明。
2、申請人是國內歸僑、僑眷的,必須提供歸僑、僑眷本人在國外定居和回國的有關證件。
3、申請人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與其華僑或歸僑有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申請人是農村居民或者無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的,戶口登記機關可以出具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為成年學生的,可由其父母或祖父母工作的單位出具親屬關系證明。
4.申請人與歸僑、僑眷、港澳同胞有連續5年以上扶養關系的,相關公證應當由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出具。
5.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驗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6.申請人填寫《歸僑、僑眷登記表》,壹式兩份,經省直單位或縣、市僑辦初審後,報省僑辦審批。
合肥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歸僑僑眷卡服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