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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價的五種方法

(壹)市場比較法

市場比較法是土地估價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價方法之壹,也是國際上常用的基本估價方法。市場比較法是根據市場替代原則,將待評估土地與近期市場上已被替代交易的同類土地進行比較,對同類土地的交易價格進行適當修正,從而估算出客觀合理的待評估土地價格。市場比較法的理論基礎是替代經濟原理。根據經濟學理論,在同壹個市場上,效用相同的商品應該有相同的市場價格,也就是完全的替代關系。同壹市場上兩種或兩種以上具有替代關系的商品,會因為相互競爭而趨於壹致。市場比較法是對具有替代關系的類似土地的交易價格進行修正,得到待評估土地的價格。

(2)收益還原法

收益還原法又稱收益法、收益資本化法、地租資本化法。它是將待估土地在未來正常年份的凈收益按壹定的土地還原利率進行還原,從而估算出待估土地的價格的壹種方法。因為土地是可持續的,人們可以期待國外的土地收益。當未來幾年連續取得的土地凈收益以壹定的還原率折現到現值時,就表現為地價。從理論上講,所有可持續發展的物業都是可以出售的,也就是說,它們都有市場價格。而這個市場價格就是房產的現值,等於其未來凈收益的貼現值。它的簡單含義是,投資壹塊土地所獲得的凈收入,在價值上等於將這筆投資存入銀行所獲得的年利息。這是收益還原法的基本原理。

因為土地收益是生產要素不同組合的結果,土地只是其中之壹,還有人類的勞動、資本、管理、科技等。因此,土地凈收益是從土地收益中扣除非土地收益的貢獻或其應得報酬後的余額。這種土地的凈收入是吃地帶來的,應該歸土地所有者所有。所以,是地租。

(三)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土地開發所支出的各種客觀費用之和,加上壹定的利潤、利息、應交稅費和土地增值收益,確定土地價格的方法。成本逼近法從投資成本的角度考察土地的價值,但不能完全反映土地的真實價值。因為壹塊土地的價值主要取決於這塊土地未來使用所產生的收益,而不是這塊土地的投資和改造成本。新開發土地、工業用地、公共建設用地、公益用地的價格評估,壹般采用成本逼近法,既無收益,也無比較實例,選擇這種方法要慎重。

(4)剩余法

剩余法又稱假設開發法,是在預測房地產開發完成後正常交易價格的基礎上,以扣除預計正常開發成本、相關專業費、利息、利潤、稅金後的價格余額,估算預計地價的方法。土地投資的目的是獲得回報,這種潛在的回報決定了土地價格的高低。剩余法的理論基礎與收益還原法基本相同,都是未來剩余收益的計算。收益還原法中的地租或土地的純收益是從土地收益中扣除土地要素,而剩余法是從資本化價格中直接扣除非土地要素的貢獻。

剩余法主要應用於具有開發價值的土地評估,壹般分為以下幾種:(1)世代開發土地評估;(二)拆遷重建中的房地產估價;(三)僅歸類為可以直接使用的土地或者不動產的土地或者不動產的估價;(4)現有新舊房產地價分開評估,即房產價格減去房價,剩下的數就是地價。

(五)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

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是通過對待估地價影響因素的分析,修正已公布的城鎮同類土地基準地價,估算待估土地客觀價格的方法。因為基準地價是區域平均價格,所以要評估本地區某地塊的價格,需要根據該地塊的區域和個別情況,對區域平均價格進行修正,然後才能得出宗地價格。

地價是為獲得土地預期收益的權利而支付的價格,即地租的資本化。地價的高低取決於預期能獲得的土地收益。因此,在評估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時,首先要明確劃撥土地的相應權利,並充分考慮土地使用權轉讓權和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區別對地價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