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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影響及協調的原因。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企業所得稅;差異協調

目前,關於現行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的研究已經比較成熟,對於如何解決差異也有壹些探討。新會計準則頒布後,我們需要重新審視新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差異,並對下壹步如何協調做出壹些設想。本文簡單列舉並分析了與所得稅有關的壹些差異。

壹,新會計準則與稅法的主要差異

總的來說,新會計準則與稅法的主要差異仍然在於收入和投資收益的確認,以及費用扣除的時間和可扣除性。

(壹)收入確認差異

收入分為三類: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轉讓資產使用權收入。分別看壹下它們在會計和稅法上關於確認的區別。

1,銷售商品收入

企業銷售商品,新準則規定必須同時滿足五個條件才能確認收入:(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2)企業既不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不控制已售出的商品;(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稅法確認銷售收入的基本原則是在收到銷售款項或取得銷售憑證的當天確認。可以看出,新準則中收入實現的確認註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實質條件”;稅法側重於支付結算和發票開具等“形式條件”。舉壹個典型的例子,根據會計收益確認標準,回租本質上是壹種融資行為,但這種融資在稅法上並沒有得到確認,而是被視為銷售和租入兩項經濟業務。當企業已經符合稅法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時,就有納稅的義務。無論會計上是否確認收入,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都應同時計算繳納。

新準則在計量時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規定“收入應當按照已收或應收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如果收入的名義金額與其公允價值(通常是現值)之間的差額較小,可以按照名義金額計量;如果收入的名義金額與其公允價值(通常為現值)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則應按公允價值計量。這是稅法所不允許的,稅法遵循確定性原則,盡可能避免人為調整計稅依據。

2.提供勞務收入

新會計準則對跨年度勞務收入的確認,根據勞務結果能否可靠估計分為兩種情況,勞務結果可靠估計的標準是同時滿足四個條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交易的完成時間表能夠可靠地確定;交易中已經發生和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資產負債表日,勞務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勞務收入:勞務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區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1)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並按照相同金額結轉成本;(2)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得到補償的,應當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然而,出於謹慎,稅法並不承認勞務收入。企業只要從事勞務,就要確認收入。

但新準則增加規定:企業與其他企業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中包含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如果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能夠區分並分別計量的,提供勞務部分視同提供勞務;銷售商品的部分和提供勞務的部分不能區分,或者雖能區分但不能分別計量的,應當將銷售商品的部分和提供勞務的部分作為銷售商品處理。這與稅法中關於混合銷售的稅收規定是壹致的,所有收入都要繳納增值稅。

3.轉讓資產使用權收入

轉讓資產使用權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和現金股利收入。根據新會計準則,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確認原則是同時滿足兩個條件:(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稅法將利息收入分為三種:企業存款利息、企業貸款利息和債務利息。對於前兩者,視同應稅所得,但債務利息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投資收益確認差異

1,內容差異

新會計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的持有收益和處置收益均確認為投資收益;稅法明確區分了股權投資所得(持有所得)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處置所得)。股權投資收益,是指從被投資企業稅後積累的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收回的股息和紅利收入,包括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股權投資轉讓收益,又稱資本利得,是指股權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的收益扣除投資成本後的余額。由於股權投資的收益是以被投資企業的稅後利潤進行分配的,在被投資企業已經征收了所得稅,稅法規定只對被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之間存在稅率差異的部分征稅;但股權轉讓所得不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應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計算差異

新準則規定,初始投資成本為非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取得的股權投資和非企業合並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所支付資產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重復使用導致了會計準則和稅法的差異。新準則取消了權益法下股權投資差異的核算,在壹定程度上縮小了二者的差異。權益法下,初始投資成本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稅法不確認初始計量時計入當期損益的部分,所有投資成本均按照所支付資產的賬面價值計量。新準則簡化了權益法的會計處理。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賬面價值與實際購買價款的差額,作為八項當期損益。由於會計準則和稅法對初始成本的認定不同,賬面價值可能不同,從而影響處置收益。

3.確認時間差異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應當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份額,確認投資損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采用成本法核算時,被投資單位宣告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稅法規定,無論企業會計核算投資采用何種會計方法,被投資企業在會計核算中實際分配利潤(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時,投資企業應當確認投資收益的實現。因此,投資收益的納稅時間既不同於權益法,也不同於成本法,而是介於兩者之間,晚於權益法的確認時間,但壹般早於成本法。

二,新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分析

新會計準則與稅法之間存在差異。雖然在細節上,比如租賃的分類標準、壞賬範圍等可以盡量壹致,但是很難做到兩者的完全統壹。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在於新會計準則與稅法在目標和原則上的差異。

不同的目標

根據新會計準則,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相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幫助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財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換句話說,會計的目標是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稅務部門只是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壹小部分。而稅法則是以稅收為目的,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同時,也起到調節經濟、促進公平競爭的作用,同時也便於征管。

(2)原理不同。

目的不同導致所遵循的原則差異很大。

1.與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五項確認原則相比,會計原則都規定了配比原則和相關原則,但內容有所不同。

會計的配比原則要求收入和相關成本、費用應在同壹會計期間確認,即因果配比和時間配比;稅法中的匹配是指納稅人在某壹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抵扣費用不得提前或延後抵扣。稅法壹方面有很強的“過期作廢”觀念,另壹方面嚴格控制納稅人通過提前抵扣占用稅款。

會計的相關原則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稅法相關性的含義與納稅有關——納稅人可以扣除的費用必須與從性質和來源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有關,不相關的費用不能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前扣除。

2.會計中的謹慎性原則和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在稅務會計中並不適用,這是二者原則差異的突出表現。

會計核算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不高估資產或收入,不低估負債或費用,合理預測可能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在此原則下,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可以計提八項減值準備,企業應當將很可能發生的或有事項確認為負債,這與稅前扣除的確定性原則相違背。為了防止企業利用減值準備和預計負債調整利潤,達到延遲納稅甚至避稅的目的,確定性原則要求可抵扣的費用已經“確定”,金額必須確定:稅法只承認壞賬準備可以稅前扣除,規定了5‰的扣除限額,而不承認其他7項準備金;預計負債只能在實際發生的當期扣除。會計對收入的確認設置嚴格的條件,努力提高門檻;另壹方面,稅法盡可能提取廣泛的收入,以防止漏網之魚。

會計的本質重於形式原則,要求關註交易或事項的經濟本質,不拘泥於其法律形式;另壹方面,稅法尊重商業的本質,但更關註其法律要求。比如待處理的財產損失,會計認定為不符合資產定義,要求必須在會計期末處理,實際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稅法規定,必須由企業申報,稅務機關批準,才能稅前列支。同樣,會計規定開辦費從開始生產經營的月份起壹次性計入損益,而稅法要求開辦費分五年攤銷。

他們的目標和原則不同,意味著他們的出發點不同,這就決定了他們很難在涉稅問題上走到壹起,實現彼此之間的全面和諧。統壹標準和稅法的想法很遙遠,但兩者之間的協調不可忽視。

三。協調建議

協調的方法包括如何處理差異,盡量使差異的會計處理符合會計原則。此外,會計準則和稅法本身也需要協調改進。

1,標準體系的制定者之間要加強溝通,也就是說,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相關制度出臺前要征詢對方的意見,避免因忽視對方的規定而產生不必要的分歧。

2.在對稅收收入影響不大、對稅收征管阻礙不大的情況下,稅法可以適當縮小與新會計準則在細節上的差異。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需要明確的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統壹了稅法中租賃的分類標準、壞賬範圍和會計規定,這是壹個良好的開端。特別是對於會計處理規範的業務,稅法壹方面需要堅持自己的原則,另壹方面需要積極與新會計準則協調。

3.會計應為稅收監管提供必要的信息,以降低稅收成本。會計準則可以考慮強制披露這類信息的要求,這是進壹步完善準則的思路。此外,註冊會計師還可以在審計過程中幫助稅務人員,甚至成為納稅人申報稅務信息的鑒定人。這樣就可以有效制止企業因人為轉移和調整利潤的差異而導致的偷稅漏稅行為。

4.規模較大的企業可以在財務會計之外增加稅務會計,即按照稅法的要求對經濟業務進行核算,為稅務部門和企業管理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保證應納稅額的準確性。我相信收益大於成本。

5.在制定準則應用指南的過程中,應聽取作為會計主體的納稅人的意見,並註意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所得稅會計是協調二者的橋梁。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18-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計算暫時性差異,與現行制度相比發生了較大變化,對會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常有必要為標準的應用提供詳細和具體的指南。

新會計準則自2007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在上市公司全面實施。日前,在中國稅務網等單位舉辦的新會計準則與所得稅差異專家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從不同角度探討了新會計準則與所得稅的差異,重點探討了新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原因、差異的內容及解決方法,以及如何掌握新會計準則。

會計學教授、中國稅務網首席專家孫建國認為,會計準則與稅法存在差異是必然的。首先,兩者目標不同。會計的目標是真實客觀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而稅法的目標主要是通過公平稅負和公平競爭來保證財政收入的實現。其次,兩者的基本前提不同。新會計準則的四個前提是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但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不同於會計主體,收入、費用、資產、負債的確認和計量的時間和範圍不同,必然導致暫時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第三,它們遵循不同的原則。所得稅法除遵循壹些會計原則外,主要堅持合法、公平、收入平衡、反避稅和行政效率原則。

“正因為會計和稅法的差異,所以我們應該研究這種差異,讓大家知道如何處理。”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研究員王芳說,“這恰好是我們國家會計學院、中國稅務網等咨詢服務機構將其作為2007年重要研究課題的重要原因。”

中央財經大學會計學院於英敏教授認為,新會計準則的頒布主要體現了三大突破。壹是實現了從國內制度到國際規範的突破。總的來說,舊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基本上是以國內制度為基礎的。但此次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采用了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壹致的原則和處理方法,並得到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認可。二是實現了從服務管理者到服務利益相關者的突破。舊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主要是滿足管理者特別是政府管理部門的需要。總的來說,能讓上級滿意就夠了。按照新標準,要盡可能滿足投資者、債權人、經營者、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的信息需求。第三,新準則實現了從關註當前利潤到關註長遠發展的突破。比如,新準則確立了資產負債表在確認、計量和財務報表結構中的核心地位,從而限制企業的短期行為。多年來,利潤表在企業財務報表體系中壹直處於突出地位。利潤已經成為考核企業經營管理業績、衡量企業各方面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標,但也容易給壹些企業追求短期利益留下空間。新會計準則體系突出了資產負債表在報表體系中的核心地位,要求企業提高資產和負債的信息質量。企業只有資產減去負債的余額即所有者權益增加,才能表現為企業價值的增加和股東財富的增加,突破了傳統意義上單純的利潤概念,有助於促進企業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資產負債管理,優化資產資本結構,提高決策水平,避免只註重眼前利益和提前實施收益分配,充分重視企業的長遠戰略和可持續發展。

對於新會計準則的積極影響,與會專家壹致認為,比如新會計準則在會計政策選擇上引入了R&D費用資本化制度,改變了現行的R&D費用全額費用化的規定,允許符合確認條件的開發活動支出資本化。該政策將鼓勵企業加大對科技和R&D活動的投入,促進技術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為落實中央科教興國和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號召創造良好的會計政策環境,具有眼前效益和長遠效益。再比如,新會計準則註重確保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在成本核算方面,按照市場化、國際化的要求,進壹步完善了成本補償制度,改進了成本核算項目和方法,將企業承擔的固定資產報廢義務等社會責任納入核算體系,更加科學、合理、全面地反映成本信息,確保成本補償和勞動者報酬,避免過早分配,落實和諧發展的要求。

新會計準則與稅法有哪些區別?具有多年稅務實務經驗的高雲斌,從實質重於形式、謹慎性、權責發生制、收付實現制等重要會計原則方面,比較了新準則與稅法的差異。他認為,新舊會計準則與稅法在所得稅方面存在明顯差異,會計準則與所得稅制度之間應該有更大的協調空間。中國稅務網稅收風險研究室專家陳平生認為,目前的稅務機關在這方面有點慢。他表示,由於執行新會計準則的範圍仍僅限於上市公司,其他企業也只是在執行。也就是說,可以執行,也可以不執行,所以對稅務機關來說有壹個政策過渡期。此外,無論會計制度如何變化,如果稅收政策不變,納稅人仍應按照會計從屬於稅收的原則納稅。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張春萍教授、山東財經大學蔡暢副教授、中國稅務網政策組專家王玲也就應用新會計準則的註意事項給出了兩點提示。第壹,註意公允價值的應用必須滿足嚴格的前提條件。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與公允價值相關的決策制度,嚴格按照新準則的要求,審慎、適當地選擇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相關估值假設和主要參數的選擇壹經確定,應予以充分披露。同時,對於部分金融資產和負債、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符合國際慣例和中國實際的情況,允許采用公允價值計量。針對部分媒體提出的“公允價值的引入將大大增加企業操縱損益的風險,並將導致會計信息混亂”的問題,與會專家認為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因為新準則對公允價值的應用設置了很多限制,只要把握正確,就可以準確應用,有效監管。

第二,在應用壹些標準項目時,要把握好政策邊界。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建設對壹些重要會計政策進行了適當的調整和完善。對於這些相關標準,要把握好政策邊界,用好政策。比如,新準則要求企業及時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如實反映資產價值,但不允許企業多計提減值準備,不允許企業建立秘密準備金,不允許企業轉回前期確認的長期資產減值準備,也不允許企業利用新舊準則的銜接,隨意轉回前期減值損失,調整利潤。再比如,新準則改變了R&D費用的做法,允許將部分開發費用資本化,列報為資產確認。這壹政策將極大地改善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企業或在R&D投資較大的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績效水平,並鼓勵這些企業增加R&D投資。但這些支出必須滿足嚴格的確認條件,企業不得將不合格的開發支出確認為無形資產。掌握這些具體政策,需要企業財務人員和相關負責人嚴格把關,切實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