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長:主持劇團全面工作,對行政部負責,分管人事和財務工作。
副團長(業務):協助團長分管藝術團的藝術建設、藝術制作、藝術培訓工作。
使團副團長(行政):協助團長分管黨群、物業管理(第三產業)、消防、治安、計劃生育工作。
(2)辦公室
負責劇團的日常行政工作。人事、財務和藝術檔案管理。監督匯總各類行政統計報表;
負責劇團的會計工作:編制預算、決算,監督預算計劃的執行。財務報表和統計工作。提供財務信息、成本核算和合同經濟條款的審核;
負責劇團出納事務:劇團演出、出租等業務的財務結算。各種現金的收付及報銷憑證;匯編和發布演職人員的工資、津貼和其他報酬;
負責劇團國有資產的管理:壹般消耗品和特殊物品、設備的購置、審核和管理;固定資產的定期盤點管理;
負責公司第三產業、消防、治安、計劃生育、環境衛生、工會、後勤等工作事宜;
負責劇團車輛的使用、保管和維護;
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3)藝術工作坊(藝術委員會)
負責劇團藝術建設、藝術生產、藝術培訓和人才建設的規劃和實施;
根據演出市場需求,完成新劇目、傳統劇目和保留劇目的篩選、論證、創作和排練;
根據演出業務需要,安排實施演出劇目,做好演出前的排練工作,組織管理舞臺演出工作秩序;
組織實施業務考核,促進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技能的提高;
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績效部門
負責劇團演出業務的策劃、宣傳、營銷及項目管理;
負責演出宣傳、交通、住宿、生活等後勤工作的安排和實施;
負責劇團演出管理和設備租賃業務的聯絡、聯系、實施和發展,確保演出任務的完成;
負責績效和設備租賃業務相關統計報表的匯總和上報;
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5)物業管理部
負責劇團出租單位的日常管理;
負責對各租賃單位的水、電、空調、衛生、消防、治安等進行監管和定期檢查,確保劇團人身安全和國有資產安全;
負責劇團演員宿舍、公房等物業的日常管理;
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6)演員陣容
承擔劇團劇(節)目創作、演出、排練中的人物塑造和角色表演任務;
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加強思想道德修養,積累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創作水平和表演技巧;
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7)樂隊
承擔劇團劇(節)目創作、演出和排練中的音樂伴奏和表演任務;
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加強思想道德修養,積累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創作水平和演奏技巧;
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8)舞美隊
承擔劇團劇(節)目創作、演出和排練中的舞美任務;
承擔設備租賃業務、影樓拍攝業務中的舞美任務;
承擔劇團燈光、音響、服裝、道具、器械、化妝品等固定資產的分散保管;
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加強思想道德修養,積累文化知識,努力提高舞美工作水平;
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