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主需提供1居民身份證原件;
委托的,應提供戶主授權委托書、戶主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2.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公有住房租賃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國土資源和建設(房產)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1。
3.戶主不是房屋所有人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各1份。
4、公民領取戶口簿和遷移證應繳納的費用。
戶口本辦理流程:
1.提交戶口登記申請:需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窗口提交戶口登記申請;
2、提供個人身份證明: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證、出生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個人相關證件;
3.提供居住證明:如房產證、租賃合同等。,證明有合法住所;
4.填寫相關表格:包括戶口登記表、遷移證明等。,並按要求認真填寫相關信息;
5.審核核實:公安機關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可能會上門核實居住情況;
6.繳費:根據當地規定,可能需要繳納壹定的戶籍費;
7.領取戶口簿:經審核合格後,可在規定時間內到公安機關領取新的戶口簿。
綜上,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證、房屋產權證等相關材料,並繳納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申請戶口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
(壹)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