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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到五年的房子要交什麽稅?

法律解析:房屋不滿5年或者不是賣方唯壹住房的,個人納稅的標準為:差額×20%,差額=合同價款—原購房價款—交易中的稅費—合理費用。這種征稅方式有壹個大前提,賣方必須提供完整準確的購房原值證明。如果沒有這種證明,可以另壹種方式支付:普通房屋網簽價格× 1。實際交稅的時候,購房者可以兩者選壹,用哪個省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營業收入;(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