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期權的授予不僅有利於承租人生產經營的繼續正常進行,也不違背出租人的初衷。租賃公司之所以要購買機器設備,並不是為了取得或保留機器設備的所有權,而是以此為手段獲取利潤。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的所有權有三種處理方式:
1.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限屆滿時租賃物的歸屬。也就是說,在融資租賃合同中,雙方可以約定租賃期限屆滿時,租賃物的所有權歸承租人或出租人所有;屬於出租人所有的,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
2.租賃期限屆滿,對承租人選擇保留或者續租租賃物沒有約定,或者雖有約定,但承租人不保留或者續租租賃物的,承租人應當按期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3.對租賃物的所有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704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維護等條款。
第709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壹十章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壹章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