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臨時設施是指施工企業為建設工程施工所必須設置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臨時設施的費用。
三、臨時設施包括:
1,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和公用設施房屋和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等。
2、建築、裝飾、安裝、修繕、古景觀工程規定範圍內(距建築物邊緣50m以內,兩建築物之間50m以上)的圍墻、臨時道路、水電、管線、塔吊基礎(軌道)墊層(不含混凝土固定基礎)等。
3.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總長度不超過200m的臨時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線路(不含變壓器、鍋爐等設備)、臨時道路和圍欄(柵欄)。
擴展數據:
臨時設施費計算項目:
1,臨時設施架設、維護、拆除或攤銷費。
2.臨時設施費=(循環臨時設施費+壹次性臨時設施費)×(1+其他臨時設施比例)
(1)、周轉臨時建設費= ∑ {(臨時占地面積X每平方米造價)÷(使用年限X365X使用率)}X建設工期(天數)+壹次性拆遷費。
(2)、壹次性使用臨建費= ∑臨建面積X每平方米造價X(1-殘值率)+壹次性拆遷費。
百度百科-臨時設施費
百度百科-建築施工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