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審查程序
1.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原申請所在地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申請仍符合條件的,產權單位應當辦理續租手續。
2.申請公租房時需要提交申請材料,年審時需要重新提交。有很多程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允許續租並簽訂年度合同。
3.年度協議(公租房續租合同簽訂符合年審手續)會明確寫明續租人員姓名、具體年限、租金標準等。續約合同裏會寫的很清楚。
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審查數據
1.人口、收入、財產、住房等未發生變化的家庭。且符合目前公租房申請條件:到窗口填寫承諾書。
2.人口、收入、財產、住房等發生變化的家庭。但仍符合目前公租房申請條件:到窗口誠信申報,提供變更材料。
3.不符合當前公租房申請條件的年度家庭:到窗口誠信舉報,主動退保。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九條市、縣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查,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其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予以公示;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