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堰市區戶口或有市區居住證的家庭;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65438+萬元;
3、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小於15平方米或無房。
(二)新員工應符合以下申請條件:
1,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2、在編人員,或行政、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
3.申請家庭在十堰市區無房。
4.政府引進人才不受本條第1、2款限制。
(3)農民工應符合以下申請條件:
1.申請人在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
2.申請人年收入低於46000元;
3.申請家庭在十堰市區無房。
4.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員工不受本條第1、2款的限制。
3.申請十堰市公租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在哪申報?
(壹)城鎮家庭在社區申報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十堰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家庭收入證明、住房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的有效復印件。
(二)新員工向用人單位申報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十堰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的畢業證、在職證明或聘用合同;
3.申請無房家庭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有效復印件。
4.政府可以引進人才,提供人才引進文件和家庭無房證明。
(三)農民工向用人單位申報,需提交以下資料:
1,十堰市外來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申請;
2.申請人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附:十堰市社保證明或勞動合同鑒證章);
3、申請家庭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有效復印件。;
4.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只需提供無房證明、職稱和有效上崗證即可。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