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轉讓:
轉讓,有轉讓、轉移、交付之意,常用於權利、價值、利益的轉移。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當按照相關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收費時間和方式確認:合同或協議約定壹次性收取特許權使用費且不提供後續服務的,視同出售資產壹次性確認收入;提供後續服務的,在合同、協議約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企業出租資產收取的租金、債權投資收取的利息、股權投資取得的現金股利,也構成轉讓資產使用權的收入。會計處理參見租賃、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長期股權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