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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搭便車有記錄嗎?

在福州搭便車有記錄嗎?

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經過審核,符合條件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可以獲得營業執照,並在相關部門備案。根據目前掌握的信息,哈_順豐已經在福州市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綜上:Ha _ Shunt已在福州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符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應當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二)投資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屬於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四)服務場所的辦公場所、負責人員和管理人員情況;(五)具備互聯網平臺信息數據交互和處理能力的證明,能夠被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用於獲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的信息條件的證明,數據庫連接的證明,服務器位於中國內地的證明,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依法建立並落實的證明;(六)使用電子支付的,應提供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的支付結算服務協議;(七)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證體系的文本;(八)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首次從事網絡約租車經營的,應當向企業註冊地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