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運輸車輛管理系統:
1.運輸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廂式貨車必須配備通風裝置和固定裝置。
2、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專用車輛,應按規定配備導靜電橡膠牽引裝置。
3.瓶裝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專用車輛車廂寬度內部尺寸達不到鋼瓶長度的,要更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
4、運輸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必須使用廂式溫控專用車輛。
5.運輸危險貨物專用罐車的經營範圍實行危險貨物名稱制度。
6.使用年限已滿七年(以行駛證登記日期為準)的罐式專用車,其罐體容積和充裝介質與核定裝載質量不符的,退出危險貨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