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方的負債
1)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提供標的物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未經承租人同意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違反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不定期提供技術服務或幹擾承租人購買租賃物,給承租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出租人明知第三人對所購標的物享有權利,仍向承租人購買標的物,出租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2)承租人的責任
1)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使用目的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3)承租方在占有租賃物期間未妥善保管和維護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方應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