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體系(2006)》的相關規定:
1.經營租賃的租金,承租人在租賃期各期按照直線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如果其他方法更系統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2.租賃期限是指租賃合同約定的不可撤銷的租賃期限。
因此,在問題中:
總租金= 36+34+26 = 96萬元。
租賃期內每期需確認的租賃費= 96/4 = 24萬元。
年份1
借:制造費用等科目24萬元。
借款:其他應付款:24萬元。
第二年
借方:其他應付款36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36萬。
借:制造費用等科目24萬元。
借款:其他應付款:24萬元。
第三年
借:其他應付款340,0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34萬。
借:制造費用等科目24萬元。
借款:其他應付款:24萬元。
第四年
借方:其他應付款26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26萬。
借:制造費用等科目24萬元。
借款:其他應付款: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