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陸女士問新娘為什麽突然不肯結婚。兩個人訂婚結婚半年了,之前壹直很好。陸女士不明白他們為什麽會走到這壹步。新娘的回答是她病了,不想結婚。她說她很好,突然開始笑哭。她之所以壹開始不反對,是因為新娘父親脾氣不好,新娘在家裏沒有發言權。
兩夫婦拍的婚紗照沒有壹張是微笑的,每壹張都沒有面部表情。如果新娘早就有不想結婚的想法,為什麽不能早點向陸女士的家人說明?是不是因為怕陸女士家裏人不同意,所以等到結婚那天才當著很多客人的面撕破臉,讓事情無法挽回?
婚禮上新娘壹直哭,陸女士只好同意,但沒想到新娘父親送她回家後說她沒病。不管是不是真的有病,反正婚是不能結了。最後,陸女士要求退還彩禮,但新娘家拒絕退還婚禮。結婚了過正常生活是不可能拿回彩禮的,但是兩個人結婚了但沒同居過,彩禮是會退回的。所以女方拒絕返還彩禮是不合理的。法院最終判決女方返還彩禮,而且是強制的,承擔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