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1,住宅驗收
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提出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辦證費用。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或者居住證。
2.住所證明
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遞給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發放。
3、住所證件的制作和發放
居住地公安機關收到經審核發放的證明信息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制作、驗證和發放,申請人憑證明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明。換發證書的,在取得新證書時,應當交回原證書。
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的材料?
凡提供下列證件之壹(明)的,可辦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件,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居住證、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等。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等居住證件(明)。營業執照、聘用合同等聘用文件(明)。學生證、學籍證明等學校證件。
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多長時間?
身份證異地補辦壹般需要60天。要求持居住證到派出所拍身份證照片,錄入指紋,交工本費40元;同時要求之前采集過身份證指紋,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五官能被身份證系統識別。
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流程?
第壹步: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提出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或者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輸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發放。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收到證明資料後,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制作、驗證、發放,申請人憑證明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明。換發證書的,在取得新證書時,應當交回原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十壹條國家決定換發新壹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屆滿、公民姓名發生變更或者證件嚴重破損無法辨認的,公民應當申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事項有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卡;當妳得到壹張新卡時,妳必須歸還原來的卡。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16周歲的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換領、更新或者補領新卡。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公民常住戶口地址變更情況記錄在居民身份證機讀項內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