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應隨時振搗混凝土,使其均勻密實。采用插入式50振搗器振搗,混凝土振搗密實,振搗時快插慢泵。無漏振、無蜂窩麻面等。
b)混凝土振搗過程中,應避免重復振搗,以防過振。加強對模板支撐穩定性和接縫嚴密性的檢查,防止混凝土振搗過程中漏漿。
c)當使用機械振搗混凝土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1)采用插入式振搗器振搗混凝土時,插入式振搗器的移動距離不應大於1.5倍振搗器的作用半徑,插入混凝土的深度不應為50 ~ 100 mm,距側模板的距離應為50 ~ 100 mm..
2)振搗後需要改變振搗棒在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水平位置時,振搗時應垂直緩慢向前推進,不得在拌合物中水平拖拉振搗棒。不要使用振動器來驅趕混凝土。
3)表面振動器的移動距離應能覆蓋被振動部分的邊緣。
4)避免碰撞模板、鋼筋和其他預埋件。
5)每個振點的振動時間應在20 ~ 30s,以混凝土不再下沈,表面無氣泡和浮漿為準,以防止過振和漏振。
d)混凝土振搗完成後,應及時修整混凝土外露表面,然後進行第二次抹漿和壓光。抹灰時禁止灑水,防止過渡操作影響面層混凝土質量。特別要註意抹灰過程的質量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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