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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公司以租賃方式買車不開發票算偷稅嗎?

這是投機取巧的方式,屬於偷稅漏稅,不建議租購。以租代購的形式有很大的優勢,首付低,申請簡單,讓購車者可以快速用車,但同時也有很多劣勢,比如分期貸款較高,最後購車總費用會高於全款買車,不劃算;合同中容易出現問題,甚至購車者的錢和車輛也容易損失;該公司還將在車上安裝定位系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的通知》,出租人購買設備,按照承租人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出租給承租人。在合同期內,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合同到期支付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剩余價值購買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大多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不論租賃物的所有權是否轉移給承租人,其租金收入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物所有權未轉移給承租人的,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公司應該憑單據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