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OT是三個英文單詞的縮寫,即Build-Operate-Transfer。BOT是指政府通過合同授予私營企業(包括外國企業)壹定期限的特許經營權,允許其為特定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融資,並允許其通過向使用者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來償還貸款、回收投資和賺取利潤;當特許期到期時,基礎設施將免費移交給政府。
3.在EPC項目中,如果A是總承包商,那麽甲方、設計單位、施工方、設備供應商都是A的總承包商,都屬於乙方,監理單位是丙方;在BOT項目中,對於中標人B來說,a政府是B的所有者;對於設計單位、施工方和設備供應商,中標人B是其業主。
EPC總承包模式有以下三個基本優勢:
(1)強調並充分發揮設計在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強調和發揮設計在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有利於項目建設總體方案的不斷優化。
(2)有效克服設計、采購、施工之間的矛盾,有利於設計、采購、施工的合理銜接,有效實現符合建設工程合同的建設工程進度、成本、質量控制,保證較好的投資效益。
(三)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明確,有利於追究工程質量責任,確定工程質量責任的承擔者。
BOT工程的優勢:
(1)?節省投資:對於開發商來說,BOT供熱模式最大的優勢是節省鍋爐等供熱設備的投資,減輕設備招標、安裝、施工的壓力,實現系統和設備的最優配置。
(2)?易於管理:對於物業管理,BOT可以形成建設和運營的連續性,避免供暖的負面影響,將物業管理費可能產生的結果轉化為預先確定的量化指標。
(三)業主體驗:業主在按時按質獲得供暖和衛生熱水服務的同時,不會支付供暖設備的維護費用,供暖公司會在合同期滿後將整套設備免費移交給業主。
(D)社會效益:最大限度地提高和改善系統,以節約能源和避免能源浪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BOT
百度百科_EPC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