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房屋租賃合同終止通知書

房屋租賃合同終止通知書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

乙方(承租人):xxxxxxxxxxx

我於xx年xx月xx日與妳簽訂了位於xx市xx街xx區xx樓的房屋租賃合同(具體門牌號)。因乙方長期拖欠甲方租金,根據《民法典》規定,特此通知解除租賃合同。

1.現甲方要求乙方在X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交接前,乙方和甲方將對房屋、設施、設備和物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乙方將搬出租賃房屋。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應於xx日前將該房屋返還給甲方。如乙方未能按時遷出,每逾期壹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5天,甲方有權強行收回該房屋並清理幹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承擔該房屋實際返還日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費用。

4.乙方返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內水、電等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損壞房屋內原有設施及未經乙方裝修的部分,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價賠償。

特此告知!

出租方:xx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