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高校殘疾人創業補貼是多少?

高校殘疾人創業補貼是多少?

法律分析:高校殘疾人創業補貼;

壹.支持範圍:

(壹)殘疾人自主創業包括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2)殘疾人自主創業,是指殘疾人通過創辦經濟實體和社會組織實現就業。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生產經營主體;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其他自主創業。

(3)殘疾人靈活就業是指通過從事非全日制、臨時性、彈性工作實現就業。包括家庭副業、家政服務、修理裝配、方便理發、綠化保潔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其他靈活就業。

第二,提供合理的便利和優先權:

(四)殘疾人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實體,或者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時,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合理便利,優先辦理登記註冊手續。

(五)政府和街道開辦集貿市場、設置商店和攤位、新建彩票投註站、新建郵政報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當為殘疾人預留不低於10%的空間,並適當減免攤位費和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店面要免費提供。

第三,實行稅收優惠和費用減免:

(六)殘疾人向社會提供的服務,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更換勞務,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個人就業或創辦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七)殘疾人創辦的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且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八)個人所得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減征幅度和期限減征。

(九)對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按照有關規定免收管理費、登記費、證照費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具有強制壟斷性質的經營性收費;經行業協會、商會同意,適當減免會費等服務收費。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依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

(十)殘疾人在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公益性、福利性經營場所使用的電、水、氣、熱,按民政標準收費。

四。提供財政支持和財政補貼

(十壹)殘疾人個人申請康復扶貧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貸款,貼息部分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給予補貼。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等符合規定條件的,各地可給予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建檔立卡的貧困殘疾人可以申請扶貧小額信貸。具體折扣標準參照當地折扣管理辦法執行。政府支持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要加大對殘疾人自主創業的融資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多渠道籌集資金,設立殘疾人小額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信用良好的殘疾人創業者進行綜合評估後,可以取消反擔保。

(十二)殘疾人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鼓勵地方開展壹次性補貼試點。

(十三)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殘疾人實現靈活就業,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從就業補貼資金中列支。

(十四)享受城鄉低保的殘疾人首次自主創業的,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應當扣除必要的就業成本,鼓勵殘疾人通過自身努力增加就業收入,擺脫貧困。

(十五)特殊教育院校、殘疾人專科學校(含技師學院)、貧困殘疾人家庭專科學校(含技師學院)畢業生按規定享受求職創業補貼。

(十六)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年齡的殘疾人,並為殘疾職工實際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障補貼。

動詞 (verb的縮寫)在互聯網+中支持關鍵目標和創業。

(十七)重點支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帶頭人和非遺繼承人致富。殘疾人自主創業帶動其他殘疾人穩定就業,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殘疾人非遺繼承人自主創業的,給予貼息貸款支持。被有關部門認定為殘疾人非物質繼承人的,優先推薦“全國五壹勞動獎章”、“中國五四青年獎章”、“全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

(十八)完善殘疾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殘疾高校畢業生入駐各類創業園。在“千校千崗”等大學生精準就業援助行動中,實施殘疾畢業生對接。對國際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和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獲獎人員自主創業的,優先保證貸款貼息,並按規定給予壹次性補貼。

(十九)對利用網絡就業創業的殘疾人,給予設施、設備和網費補貼。殘疾人網商平等享受殘疾人自主創業扶持政策或殘疾人靈活就業扶持政策。其中,在網絡平臺實名註冊、經營穩定、信譽良好的網絡殘疾人商戶,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不及物動詞提供支持、安全和就業服務

(二十)各地要根據支持殘疾人自主創業的需要,按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合理安排殘疾人自主創業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或壹次性補貼)、小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用人單位崗位補貼等費用。設立的各類就業創業基金要加大對殘疾人自主創業的支持力度。

(二十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加大各類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創新工場、創業園等面向殘疾人的創業培訓、創業指導、項目推介、融資咨詢、法律援助等孵化服務。鼓勵建立殘疾人就業創業孵化基地。2018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至少有壹個殘疾人孵化基地。

(二十二)鼓勵和支持企業與自謀職業的殘疾人簽訂委托加工合同或產品購銷合同,委托適合殘疾人加工生產的產品和工藝。

(二十三)促進城鄉殘疾人平等就業創業,逐步完善城鄉殘疾人平等就業創業政策。發揮中心城市和新興產業的帶動作用,吸引更多殘疾勞動力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就業,逐步使外來殘疾勞動者享受與本地戶籍殘疾人同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二十四)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積極為殘疾人自主創業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創業指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等服務。支持和鼓勵社會創業投資機構、服務中介機構和社會組織,在用人單位和殘疾人之間搭建勞務對接平臺,提供相關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壹條為了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享受社會物質文化成果,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殘疾人是指精神上、身體上、結構上有殘疾或者某些組織、功能異常,完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殘疾標準由國務院制定。